秃秃记
曾巩
秃秃记,曾巩,宋代
秃秃,高密孙齐儿也。
齐明法,得嘉州司法。
先娶杜氏,留高密。
更绐娶周氏,与抵蜀。
罢归,周氏恚齐绐,告县。
齐赀谢得释。
授歙州休宁县尉,与杜氏俱迎之官,再期,得告归。
周氏复恚,求绝。
齐急曰:“为若出杜氏。”祝发以誓,周氏可之。
齐独之休宁,得娼陈氏,又纳之。
代受抚州司法,归间周氏,不复见,使人窃取其所产子,合杜氏、陈氏,载之抚州。
明道二年正月,至是月,周氏亦与其弟来,欲入据其署,吏遮以告齐。
齐在宝应佛寺受租米,趋归,捽挽置庑下,出伪券曰:“若佣也,何敢尔!”
辨于州,不直。
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,不听。
久之,以布衣书里姓联诉事,行道上乞食。
萧贯守饶州,驰告贯。
饶州,江东也,不当受诉。
贯受不拒,转运使始遣吏祝应言为覆。
周氏引产子为据,齐惧子见事得,即送匿旁方政舍。
又惧,则收以归,扼其喉,不死。
陈氏从旁引儿足,倒持之,抑其首甕水中,乃死,秃秃也。
召役者邓旺,穿寝后垣下为坎,深四尺,瘗其中,生五岁云。
狱上更赦,犹停齐官,徙濠州,八月也。
庆历三年十月二十二日,司法张彦博改作寝庐,治地得坎中死儿,验问知状者,小吏熊简对如此。
又召邓旺诘之,合狱辞,留州者毕是,惟杀秃秃状盖不见。
与予言而悲之,遂以棺服敛之,设酒脯奠焉。
以钱与浮图人升伦,买砖为圹,城南五里张氏林下瘗之,治地后十日也。
呜呼!
人固择于禽兽夷狄也。
禽兽夷狄于其配合孕养,知不相祸也,相祸则其类绝也久矣。
如齐何议焉?
买石刻其事,纳之圹中,以慰秃秃,且有警也。
事始末,惟杜氏一无忌言。
二十九日,南丰曾巩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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