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·诸葛亮传(节选)
陈寿
三国志·诸葛亮传(节选),陈寿,魏晋
诸葛亮字孔明,琅邪阳都人也,汉司隶校尉诸葛丰后也。
章武三年春,先主于永安病笃,召亮于成都,属以后事,谓亮曰:“君才十倍曹丕,必能安国,终定大事。
若嗣子可辅,辅之;
如其不才,君可自取。”
亮涕泣曰:“臣敢竭股肱之力,效忠贞之节,继之以死!”
先主又为诏敕后主曰:“汝与丞相从事,事之如父。”
建兴元年,封亮武乡侯,开府治事。
六年春,扬声由斜谷道取郿。
亮身率诸军攻祁山,戎陈整齐,赏罚肃而号令明。
亮使马谡督诸军在前,与张郃战于街亭。
谡违亮节度,举动失宜,大为郃所破。
亮拔西县千余家,还于汉中,戮谡以谢众。
上疏曰:“臣以弱才,叨窃非据,亲秉旄钺以厉三军,不能训章明法,临事而惧,至有街亭违命之阙,箕谷不戒之失,咎皆在臣授任无方。
臣明不知人,恤事多闇,春秋责帅,臣职是当。
请自贬三等,以督厥咎。”
十二年春,亮悉大众由斜谷出,以流马运,据武功五丈原,与司马宣王对于渭南。
亮每患粮不继,使己志不申,是以分兵屯田,为久驻之基。
耕者杂于渭滨居民之间,而百姓安堵,军无私焉。
相持百余日。
其年八月,亮疾病,卒于军,时年五十四。
及军退,宣王案行其营垒处所,曰:“天下奇才也!”
初,亮自表后主曰:“成都有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顷,子弟衣食,自有余饶。
至于臣在外任,无别调度,随身衣食,悉仰于官,不别治生,以长尺寸。
若臣死之日,不使内有余帛,外有赢财,以负陛下。”
及卒,如其所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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