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乙金华宗旨·第七章·回光活
太乙金华宗旨·第七章·回光活法
回光循循然行去,不要废弃正业。
古人云:“事来要应过,物来要识过。”
子以正念治事,即光不为物转。
当境即回,此时时无相之回光也。
日用间,能刻刻随事返照,不着一毫人我相,便是随地回光。
此第一妙用。
清晨,能遣尽诸缘,静坐一、二时,最妙。
凡应事接物,只用返照法,便无一刻间断。
如此行之,三月、两月,天上诸真,必来印证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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