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公弼传
苏轼
陈公弼传,苏轼,宋代
公讳希亮,字公弼。
天圣八年进士第,始为长沙县。
浮屠有海印国师者,交通权贵人,肆为奸利,人莫敢正视。
公捕置诸法,一县大耸。
去为雩都。
老吏曾腆侮法粥狱,以公少年易之。
公视事之日,首得其重罪,腆扣头出血,愿自新。
公戒而舍之。
巫觋岁敛民财祭鬼,谓之春斋,否则有火灾。
公禁之,民不敢犯,火亦不作。
毁淫祠数百区,勒巫为农者七十余家。
盗起,知房州。
州素无兵备,民凛凛欲亡去。
公以牢城卒杂山河户得数百人,日夜部勒,声振山南。
民恃以安,盗不敢入境。
而殿侍雷甲以兵百余人,逐盗至竹山,甲不能戟士,所至为暴。
或告有大盗入境且及门,公自勒兵阻水拒之。
身居前行,命士持满无得发。
士皆植立如偶人,甲射之不动,乃下马拜,请死,曰:“初不知公官军也。”
吏士请斩甲以徇。
公不可,独治为暴者十余人,使甲以捕盗自黩。
淮南饥,安抚、转运使皆言寿春守王正民不任职,正民坐免。
诏公乘传往代之。
转运使调里胥米而蠲其役,凡十三万石,谓之折役米。
米翔贵,民益饥。
公至则除之,且表其事,又言正民无罪,职事办治。
诏复以正民为鄂州,徙知庐州。
虎翼军士屯寿春者以谋反诛,而迁其余不反者数百人于庐,士方自疑不安。
一日,有窃入府舍将为不利者。
公笑曰:“此必醉耳。”
贷而流之,尽以其余给左右使令,且以守仓库。
为京西转运使。
石塘河役兵叛,其首周元,震动汝洛间。
公闻之,即日轻骑出按。
斩元以徇,其余悉遣赴役如初。
致仕卒,享年六十四。
其人仁慈,故严而不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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