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才
苏洵
养才,苏洵,宋代
奇杰之士,常好自负,疏隽傲诞,不事绳检,往往冒法律,触刑禁,叫号欢呼,以发其一时之乐而不顾其祸。
嗜利酗酒,使气傲物,志气一发,则倜然远去,不可羁束以礼法。
然及其一旦翻然而悟,折节而不为此,以留意于向所谓道与德可勉强者,则何病不去?
奈何以朴樕小道加诸其上哉?
夫其不肯规规以事礼法,而必自纵以为此者,乃上之人之过也。
古之养奇杰也,任之以权,尊之以爵,厚之以禄,重之以恩,责之以措置天下之务,而易其平居自纵之心,故不待放恣而后为乐。
今则不然,奇杰无尺寸之柄,位一命之爵、食斗升之禄者过半,彼又安得不越法、逾礼而自快耶?
我又安可急之以法,使不得泰然自纵耶?
今我绳之以法,亦已急矣。
急之而不已,而随之以刑,则彼有北走胡、南走越耳。
噫!
无事之时既不能养,及其不幸一旦有边境之患,繁乱难治之事而后优诏以召之,丰爵重禄以结之,则彼已憾矣。
夫彼固非纯忠者也,又安肯默然于穷困无用之地而已耶?
周公之时,天下号为至治,四夷已臣服,卿大夫士已称职。
当是时,虽有奇杰无所复用,而其礼法风俗尤复细密,举朝廷与四海之人无不遵蹈,而其八议之中犹有曰“议能者”。
况当今天下未甚至治,四夷未尽臣服,卿大夫士未皆称职,礼法风俗又非细密如周之盛时,而奇杰之士,复有困于簿书、米盐间者,则反可不议其能而恕之乎?
所宜哀其才而贳其过,无使为刀笔吏所困,则庶乎尽其才矣。
或曰:“奇杰之士有过得以免,则天下之人孰不自谓奇杰而欲免其过者?
是终亦溃法乱教耳。”
曰:“是,则然矣,然而奇杰之所为,必挺然出于众人之上,苟指其已成之功以晓天下,俾得以赎其过。
而其未有功者,则委之以难治之事,而责其成绩,则天下之人不敢自谓奇杰,而真奇杰者出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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