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博鸡者,袁人,素无赖,不事产业,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。
任气好斗,诸为里侠者皆下之。
元至正间,袁有守多惠政,民甚爱之。
部使者臧新贵,将按郡至袁。
守自负年德易之,闻其至,笑曰:“臧氏之子也。”
或以告臧,臧怒,欲中守法。
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,知使者意嗛守,即诬守纳己赇。
使者遂逮守,胁服,夺其官。
袁人大愤,然未有以报也。
一日,博鸡者遨于市。
众知有为,因让之曰:“若素名勇,徒能藉贫孱者耳,彼豪民恃其资,诬去贤使君,袁人失父母
若诚丈夫,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?”
博鸡者曰:“诺。”
即入闾左,呼子弟素健者,得数十人,遮豪民于道。
豪民方华衣乘马,从群奴而驰,博鸡者直前捽下,提殴之。
奴惊,各亡去。
乃褫豪民衣自衣,复自策其马,麾众拥豪民马前,反接,徇诸市。
使自呼曰:“为民诬太守者视此!”
一步一呼,不呼则杖,其背尽创。
豪民子闻难,鸠宗族童奴百许人,欲要篡以归。
博鸡者逆谓曰:“若欲死而父,即前斗。
否则阖门善俟。
吾行市毕,即归若父,无恙也。”
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,不敢动,稍敛众以去。
袁人相聚从观,欢动一城。
郡录事骇之,驰白府。
府佐快其所为,阴纵之不问。
日暮,至豪民第门,捽使跪,数之曰:“若为民不自谨,冒使君,杖汝,法也
敢用是为怨望,又投间蔑污使君,使罢。
汝罪宜死,今姑贷汝。
后不善自改,且复妄言,我当焚汝庐、戕汝家矣!”
豪民气尽,以额叩地,谢不敢。
乃释之。
博鸡者因告众曰:“是足以报使君未耶?”
众曰:“若所为诚快,然使君冤未白,犹无益也。”
博鸡者曰:“然。”
即连楮为巨幅,广二丈,大书一“屈”字,以两竿夹揭之,走诉行御史台。
台臣弗为理。
乃与其徒日张“屈”字游金陵市中。
台臣惭,追受其牒,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。
方是时,博鸡者以义闻东南。
高子曰:余在史馆,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。
观袁守虽得民,然自喜轻上,其祸非外至也。
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,固贼戾之士哉!
第为上者不能察,使匹夫攘袂群起,以伸其愤,识者固知元政紊弛,而变兴自下之渐矣。